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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5月 20, 2009

Reflection from Finland 2

每個孩子都是第一名》,陳之華,台北﹕天下遠見,2009

當一件事成為賣點後,出書可以很快。去年才剛出版《沒有資優班》,事隔一年陳之華就出了第二本書。

不知道該如何討論兩本書的分別。但感覺上,第一本書比較像「遊記」,是作者初到芬蘭的驚喜﹔第二本則是作者芬蘭生活的總結,比較有結構、分門別類、介紹細節較多(例如語文、藝術、工藝、體育等科目怎樣上),而且更多觸及社會背景的資料。

第一本書出版後,當讀者在讚嘆彼邦時,總不乏質疑的聲音。其一就是舉出當時芬蘭發生不久的校園槍擊案。當然,每個國家都有她的問題,讚賞彼邦不等於人家是無缺點的。因為人都有自吹自擂的傾向,所以注視人家的優點和自己的缺點,比較重要。
而作者在本書中,亦以最後兩篇文章討論槍擊案和芬蘭社會的處理手法。

對於一些芬蘭和亞洲、美國教育的分別,作者討論了一些民族性、社會、政策等的因素。我想有三個因素是可以補充的,雖然這三點如果加在書中,恐怕會令教育改革的結論變得很悲觀。

第一個因素是人口,這在第一本書的介紹中已提及過。因為人口一多,人均資源變得稀薄(就算人均資源一樣,勝者全取的獲利亦更豐厚),強烈競爭就難以避免。

第二個因素是班級人數和課節,這也是長久提出的問題。大班教學只在單向傳輸才合用, 當教育改革要求提加師生互動,減少每班人數就是必須的。一邊要活躍教學,一邊仍要老師照顧四十個學生,這是要求老師變超人。芬蘭老師課餘時間大部分花在備 課,而非批改功課。如果課節太多,意味著要批改的功課也會太多。(雖然芬蘭老師根本不重要批改,認為學生可以自己對答案,這是後話。)
而更重要的是,當運用大班教學,教學模式就會偏向於競爭式(因為在無法照顧每一個學生的前提下,鼓勵「自己顧自己」的競爭是最簡單的方法),而學生亦為了「分配」老師僅有的注意力而競爭著(可以是學業上的,亦可能在製造課室問題方面)。

第三個因素是演化,在下並不是要討論人類演化,而是從演化角度去看社會和教育。簡單點說,就是紅后理論(指演化的軍備競賽)。紅后理論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很多競爭本來都是「無謂」的,但因為帶頭競爭者會有優勢,所以會迫使其他參與者都一起競爭(因為不爭會輸),競爭會一直增強到大家都捱不住,無法再增強為止。與「不爭」相比,這是另一個平衡點,但這個平衡點是「大家爭生爭死,但所得跟沒人爭時一樣」。

舉一個例子,就是「學能測驗」。在下早已提過,因為只是玩智力遊戲,不用溫習,而且模擬試的成績比很多同學好,跟平素「背書」的考試結果剛剛相反,所以自己很喜歡學能測驗。但學能測驗的名聲卻不好,在教育改革中還被家長視為迫害子女的「元兇」,結果被廢。但我們要搞清楚學能測驗的來龍去脈。

學能測驗,本來是為了取代「中學入學試」(升中試)而設的。升中試考的是課程內容,結果有很多老師都在操練學生。於是教育署設計了智力遊戲式的「學能測驗」取代之,先以校內成績排名次,再以學能測驗調整學校間成績。
因為測驗不涉及課程內容(只是考語言和數學推理能力),所以學生無書可背、老師亦無須再操練學生了。那不是很美好嗎﹖

可是,立意良好,不代表可以達到。學校為了提高自己學生進入心儀中學的機會,竟然連「智力遊戲」也操練(要操的話,世上無事不可操)。到了方某讀小學的時候(九十年代初),小學六年級的下學期,幾乎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操練學能測驗。
當然,喜歡玩智力遊戲的方某相當 enjoy 。但由於香港的學校本來就從來不教小朋友邏輯推理(課程亦不包括這些),所以有很多學生都不擅長推理的(成人也一樣),於是不求甚解的不停操練,就變成一種虐待。最後演變成家長、老師的大控訴。

可是,錯的是學能測驗嗎﹖我不認為。
其實,操練了真的會令學生成績好一點嗎﹖不見得,因為這只是智力遊戲。
當然,對於不熟悉這種「遊戲」形式的人,略為操練一下,令他們熟悉模式,會答得順利一點,對「成績」應該有幫助的。但不停的操練,不見得真的會有更大的進步。
問題只是,無論帶來的「成績增長」有多輕微,只要有一間學校個人去操練,不操練的就會「相對地」落後(雖然只是一分半分),於是大家都追著操練。原本也許只是操練小朋友做幾次就去考試了,最後變成整個學期都在操、甚至小學五年級的下學期就開始操(記憶中如此)。這就變成「只有痛苦,沒有收獲」了。

這種惡性競爭,正是紅后理論所指出的。
只要學校評比一日不停、競爭心態一日不除,任何一種評核制度,都一定會變成操練。
殷鑑不遠,可以告訴各位,現在的所謂「全港系統性評估」,正在演化成新一波的操練,只是不知幾時會變成跟「學能測驗操練」同樣變態的地步。而且學能測驗只限小六,這個評估涉及小三、小六和中三。在「偽專管理主義」美風東漸之下,究竟操練是減少了,抑或增加了﹖﹗

但這是否只是叫大家「唔好掛住爭啦」就可以解決﹖
只有政府確保落後者得到足夠的援助、令學校不需要再分所謂「名」與不名,讀哪所學校、走哪條升學路的學生,只要肯努力就可以有成果,這樣學生、家長和學校才不用陷入惡性競爭。
而這一點,正是我們教育改革沒看到的部分。結果我們的教育改革,變成為名校錦上添花、其他學校雪上加霜的結果。

可是,在改變一些政策以利改革之前,最重要的還是改變觀念。
否則美國人聽不明白,為何芬蘭學校不教孩子「競爭」。(p.82)
前蘇聯的人聽不明白,為何芬蘭學校不操練孩子準備PISA。(p.118)
香港人亦很難明白,為何芬蘭有個校長不喜歡PISA的「芬蘭第一」結果﹕

「這位校長不太喜歡PISA評比的結果,以及芬蘭連續三屆的穩占(佔)鰲頭,因為這樣會誤導有些教育界人士或官員,不論是芬蘭或是其他國家,以為教育就只有數學、閱讀、科學、語言等這些在PISA評量中出現的科目﹗而讓他真正自豪的是,芬蘭學校與孩子之間的學習落差小,而不是某些科目評量結果的遙遙領先。但他心裡也有一點擔憂,要是芬蘭有人為了要維持現有的好成績,以這些科目做為日後推動教育的方向,而忘卻教育本身還有著許多更重要、更有意義的基本事務,將會對芬蘭整體教育體制造成嚴重傷害。……教育,不就是要讓孩子發展出健全的人格,啟發學生適性發展自己的興趣,以及除了智育以外,還有藝術文化、體育運動的全面均衡發展嗎﹖」(p.118)

思想要啟蒙,政策要鬆綁。尤其是鬆老師的綁(而不是單單以「校本管理」為名鬆學校管理者的綁)。
當然,說到這裡,肯定有些人會提出「老師是廢人,還鬆綁﹖」的論調。
姑勿論老師有多少廢人的無謂爭拗。我們只需要知道,每一行都有尸位素餐的人。而且當年老師學歷不高的歷史問題,亦必然需要時間來解決(現在入職的老師幾乎都是大學畢業了,碩士亦越來越多)。你為了部分所謂「廢人」去綁死所有老師,又有何益﹖
殺校政策就更是無聊,因為學校被殺不等於教學差劣(當然也不一定不是),只因為「收生成績差-->不受歡迎」的惡性循環而已。而且因為縮班殺校而被裁的老師,不會是那些年資高的「廢人」,只會是比他們更有熱心的資淺教師。殺校能否改善教師團隊質素﹖可想而知。

本文為了說明香港看倌要注意的背景,已經太長。
這本書的很多細節,不一一介紹了,看倌就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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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p.29 「有時我不禁懷疑,如果觀摩他國經驗到了最後,無法從根本的價值與事物的本質上,去探索自己的生活與體制到底哪裡走岔了路,只是一味嫌棄他國的模式不適合解決我們現在的問題,那再派多少學者訪團,再怎麼高談借鏡、學習,與「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也只是在自我設定的框架裡打轉﹔頂多在原有框架的外圍繞了又繞,連跨出去一步的基本方向都找不著,遑論檢視自我的勇氣。最後的結語就是一句話﹕國情不同,無法套用。」

這段可謂全書的精要。更適合贈給大陸那些「國情派」。

p.31 「我們該試著去探求的,應是芬蘭教育所關注的是『爭第一』的競爭力技巧,或是在啟動每個人對於教育基本價值觀,以及生命和人本價值的思索。」

「關注的是爭第一」似乎跟作者一向的說法不符,也許應該是「關注的不是爭第一……而是在啟動……」。

p.75 「不強調『資優』,不是反對『菁英』﹔而是不去讓『資優』養成的過程,變成了日後自以為是的『菁英』,去鄙視其他不是資優一族的人。資優生已經比同輩中人多了一份精深學習的優勢,教育體制是否應該再投注更多資源在他們身上,還是應該為學習上相對弱勢的人,付出更多教育資源與關懷﹖」

令人想起那個新加坡議員的女兒,在網上聲稱失業者是社會負累,而引起牽連大波的事。

p.100 「雖然我不是家長,但教育局局長的表情,似乎也迫切希望我想清楚這個問題。」

作者很明顯就是家長啦。前文說的是高中,她想說自己不是高中家長吧﹖

p.103 「赫爾辛基一所中學校長,本身也是教改之路的見證者說﹕『真正要使學生家長和社會都不至於為了念哪一所學校而瘋狂,就必須要有很穩健的教育基礎,這個基礎 得從幼稚園開始,一路從國小、中學到高等教育,任何階段都不能失衡﹗』『如果其中有一個階段失去了平衡,那我們所盼望能夠達成的整體社會公平和均等,必然 會失靈。人們必將汲汲營營地為了在某個階段要進入某些學校,而日以繼夜地驅策子女們拼命,到時候,再多快樂學習的口號,或立意良好的教育改革,必然將淪為口水。』」

切中香港(和台灣)的情況。
現在正是為了爭入「好」大學、於是爭入「好」中學,為了「好」中學爭入「好」小學,再為此爭「好」幼稚園。於是小朋友只有幾歲,就要懂得串 Chimpanzee 這個在下讀預科才學的字了。

p.251 「對於她們的『品格』成長,已經做出了無以倫比的貢獻。」

應為「無與倫比」。

星期日, 5月 10, 2009

100 social innovations from Finland

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Ilkka Taipale主編、洪蘭譯,台北﹕天下雜誌,2009

100 其實是個約數,書中總共有111篇文章。裡面的確有不少都是芬蘭自創的東西,但也有些東西其實並非芬蘭所創,只是芬蘭人認為他們辦得有特色,值得向外界介紹。

文章包括很多方面,有政治、社會福利、衛生、文化教育、公民社會、科技、生活娛樂和飲食等等。這些文章是邀請各方面的領頭人物負責撰寫的(例如介紹學生會的 部分找學生會會長寫),所以也不能排除有「賣花讚花香」的可能。不過,就算把一些可能的溢美之詞撇除不理,書中仍然有很多值得參考的東西。

就像在介紹《沒有資優班》時所說,人家做的東西,我們未必可以照搬,但也應該想想為何人家做到我們做不到。我們對現狀(status quo)太過「想當然」了,有沒有想過「為何不可以」﹖(Why not?)

李世民說﹕「以史作鑑,可知興替﹔以銅作鑑,可正衣冠﹔以人作鑑,可明得失」。以芬蘭作鑑,同樣可明得失。

在這裡選一些我認為很炫的內容﹕

3. 未來委員會
(這個名字聽起來很「務虛」吧﹖但芬蘭人是認真的,這是芬蘭國會的法定委員會。)

4. 地方自治
(芬蘭政府拉近城鄉差距的用心,不要說台灣,連香港這彈丸小地也遠遠比不上。芬蘭就算是窮鄉僻壤,一樣有跟大城市品質相若的學校和圖書館。政府還會預訂計程車接載鄉村小孩來往村校呢﹗這些《沒有資優班》中提過。)

7. 婦女投票權及40%保障名額
(留意,芬蘭不只規定各級公共選舉和國營企業董事會女性要佔40%,而是「男女各佔」不少於40%。跟香港的「平等為名女權為實」不同。)

14. 均富
(芬蘭是沒有貧民窟的,因為他們的收入差距少,而且政府特意把窮人和富人都放在同一住宅區裡,而且房子品質和外觀都差不多。這有點像新加坡,後者為了減少種族隔離,故意規定組屋區要把不同種族按一定比例混合居住。)

15. Y基金會、17. 24小時服務住家
(前者是為露宿者提供居所,後者則為獨居老人、精神病患之類提供服務。)

19. 住宅公司模式
(與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有點不同,屋主不是買「屋」,而是買「股份」,物業則屬於屋主組成的「公司」。所以公司權力比較大,甚至可以把不交管理費的房子出租抵償,所以能夠籌集足夠資金維修房屋。)

22. 居家育兒津貼、23. 陪產假、29. 照顧者有給制
(芬蘭政府向在家照顧幼兒、傷殘人士的人發津貼,台灣則要求家裡賺錢的人向主婦發「自由支配金」。香港呢﹖)

25. 免費營養午餐
(香港的學生恐怕會寧願自己給錢出外吃﹖)

36. 3%理論
(知道哪些人容易犯罪,就先去協助他們改善生活)

47. 控制性病、97. 日常生活的情慾
(只要肯做,性教育可以逐步改善。芬蘭教導學生對性伴侶負責、教導女性享受性生活、甚至向癮君子送針筒,令懷孕、墮胎和血液傳染病都減少了。這些在香港一定會被某些人批評是「鼓勵性交和吸毒」吧﹖可是,芬蘭人對性漸漸變得開放,女性也越來越主動,但不見得濫交。)

49. 木糖醇 (xyltol)
(原來「曬駱駝」也是芬蘭的﹖)

52. 芬蘭的圖書館
(「支持圖書館就是支持民主和發展」)

53. 芬蘭的綜合學校、54. 免費的高等教育
(芬蘭教育下放給地方政府管理,一個政府大概管幾千個學童而已。而且芬蘭的職業學校、科技學院和文法高中、正規大學水平相若、可互相銜接、前途沒多大差異,所以芬蘭父母也尊重子女的意願,不一定要子女讀高中、上大學。)

68. 芬蘭的非暴力反抗運動
(還早於甘地)

70. 芬蘭吃角子老虎協會
(跟香港馬會差不多。賭博無法禁絕,倒不如當成慈善組織經營。)

72. 政黨補助
(投票等於捐助)

77. 世界一家的「百分比運動」
(「捐1%收入」的確是個簡單的號召)

78. 無限可能市集
(香港想推介關注發展中國家的組織,值得一學)

80. 普羅米修斯營和青年哲學活動
(如果叫香港的青少年入營,就是跟頂尖人物作哲學對話,成不成﹖)

88. 桑拿
(我們有「志雲飯局」,芬蘭有「XX桑拿局」。可否想像曾蔭權和陳志雲只包著一條浴巾出鏡﹖芬蘭的女總統就試過了。)

93. 來自森林的芬蘭黑麵包
(一種饑荒代用品,我可沒想過樹皮可以用來製麵包。)

95. HK藍色香腸
(一孖香腸,強壯芬蘭人。註﹕HK不是香港的意思。)

96. 每個人的權利
(不騷擾人就可以隨便走進人家的土地和水域,在香港很難想像)

105. 乾廁所
(我想內地很需要學習芬蘭令旱廁乾淨的技術)

不過芬蘭人也不全是賣花讚花香的,第109篇講旅行的文章,一名記者就寫道﹕

「保持愛沙尼亞的清潔,把垃圾丟到芬蘭,這是另一個芬蘭創新﹗」

一個國家要有自省自嘲的氣度,才會有文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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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或挑骨頭﹕

1. 「Single-chamber parliament」中文應該是「一院制國會」而非「單一國會制度」。(按理論而言,世上所有國家都是「一個國會」,只差在一院還是兩院。)
方某經常挑剔說非科學人譯科學文章容易出問題,這次剛好相反。洪蘭是個科學人,譯非科學文章也會出問題。

11. 「薩米人(Sami)又被稱做拉普人(Lapps)或拉普蘭人(Lapkanders)」應為「Laplanders」。

25. 「凡是芬蘭綜合學校(見52)」應為「(見53)」

32. 「教會聯合勸募(Church Joint Responsibility Collection)(見第78篇)」應為「第81篇」

35. 「赫爾辛基大學學生會(見第70章)」應為「第73章」
「吃香腸(見第92章)」應為「第95章」

36. 「假如窮人跟富人不能站在同等地位平視彼此時,它就會變成以眼還還和有仇必報了(If rich and poor cannot look each other in the eye, it will bean eye for an eye)。」

香港某些貪得無厭的富商有沒有想過這點﹖

39. 「除了門診病人之外,芬蘭的衛生所甚至有群醫中心,提供不需要高度專科治療的人長短期和急性照護。」,我想他的意思是說「專科門診」。

41. 「FSHS(學生健康服務中心)是『大學生聯盟』(National Union of Univusity Student, SYL)在1954年創立」應為「University」。

43. 「我很驕傲自己參與了這個專案」,不要再「驕傲」了好不好﹖﹗

60. 「國家古蹟董事會(National Board of Antiquities)」,我想譯作「國家文物委員會」更妥。(第90篇就是這樣譯)

65. 「自助人助(Help for Self-help)」

85. 「學生常霸電腦終端機幾個小時不肯來」應為「學生常霸佔電腦終端機幾個小時不肯下來」

91. 「布宜諾斯愛麗斯」應為「布宜諾斯艾利斯

109. 「國營酒店艾可(Alko見第33章)」應為「第2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