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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1月 25, 2014

2014港大棋會大富翁比賽記

星期日帶了六個學生去港大參加大富翁比賽。三個中六、兩個中五、一個中一。

星期五才剛剛病到半死,發燒又喉嚨痛去看完醫生,還要跑回學校去拿學生聯絡資料和相機回家。

然後在樓梯遇到中一的那個——

生﹕「你病左呀﹖」
我﹕「唔好講廢話」(我戴著口罩又快要死的樣子誰都知是病了吧)

生﹕「我想問番星期日大富翁比賽既野」
我﹕「唔係之前已經話左畀你地聽啦咩﹖」
生﹕「我想問多次丫嘛」

(你都唔係見人剩番半條命既時候問丫……)

星期日,約了他們在中環地鐵站A出口見面。在下當然沒遲,但他們全部比我早到。
(除了貪玩,猜想另一原因是我坐東涌線比較快,所以預備出門時間也比較遲。他們從東九龍那邊來,時間應該比較難預料。)

其實我自己可以直接在香港站A出口,就可以去到小巴站。不過他們大抵會經將軍澳線轉港島線來,如果跟他們說「香港站A出口」,可以想像有些人一出站見到中環站的A出口就會當成是那個。為了「防呆」(fool-proof)還是移船就磡比較好,反正只是過多一座天橋。

搭上綠巴,卻因為佔領關係不經堅道,有如紅巴般干諾道中天橋直插西營盤,轉西邊街上般咸道(紅巴則上薄扶林道),所以到達港大比預期快。順道帶學生在附近繞一圈、再看看新的百週年校園。

報到時間。其實我未收齊報名時已經先電郵棋會留位,那時棋會有回覆。但之後正式交名單,棋會卻沒有覆電郵。這天果然發現棋會沒有登記(所以我沒收到規則和賽程),幸好他們早預備了十幾個「walk-in」額外位,要不然告訴那幾個星期日晨早起床千里迢迢而來的小子「沒得玩」,我怕沒命離開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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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反而沒甚麼詳細紀錄。因為這次安排是五人一檯,相比最理想的四人一檯,五人會把地契分配得太散,交易難度大增。

第一局,開始得算不錯,不久後我還比三子更快實現「佔領中環」。 :P

其中一位玩家A—後來才知道是F同學的童軍領袖—要求我換一張紅色組(九龍塘)給他。
因為他手上已有一張紅色組,所以顯然他拿了我那張紅色組之後,會拿他自己的淺藍組跟另一個玩家(B)交換,自己要紅色組而給那人淺藍色組。
這樣當然是很大的威脅,所以我要求他把手上的地鐵站給我,另外補錢。

那麼當然他(A)和B很快就交易和起樓了。
而我本來一早就跟另一個玩家(C)討價還價中。因為我手上有兩張桃紅組、一張深藍組和一張公用事業,他(C)手上有一張桃紅組、一張深藍組、兩張地鐵站和一張公用事業。之前就是因為誰要哪些組談不攏。
現在別人開始起樓,有壓力了,所以我開了價﹕我要所有地鐵站和其中一個顏色組,給他公用事業,但他可以選擇要哪一個顏色組(大家不另補錢)。
最後他要了深藍組,我要了桃紅組。

這個決定後來被A形容為「早該干預」,因為他認為C錢比我少,他應該建議C拿桃紅組而留深藍組給我,而且認為我拿他兩個地鐵站也是「食水太深」。
(雖然,純粹以票面值而言,我拿一張深藍組換兩張地鐵站、一張公共事業換一張桃紅組,其實算是差不多等值的。)

當然,我同意A的觀察,就是C其實是不懂玩的「魚腩」所以不「屈」就浪費 ( :p )。不過我的決定倒不是純粹為了「搵佢笨」,而是個人考慮居多﹕我拿了A的補水但其實也不多,而在另外兩人(AB)已經起樓的情況下,如果我沒三個地鐵站很難確保有收入。很可能只要踩中其中一個的樓就已經玩完。

至於拿哪一組我反而不太執著,因為在畢華流的評價中,桃紅組也不見得比深藍組好,甚至以「貧瘠」來形容。(桃紅組的屋是便宜一半,而且有三格比深藍只有兩格易踩中。但別忘記兩組本來都不算是踩中機會高的地段,而深藍組租金特別驚人,集中起樓是一踩破產那種。桃紅組如果不建酒店就很難有這種殺傷力。至於機會卡方面,桃紅組第一格羅湖和深藍組第二格太平山各有一張「直達」卡,但太平山的殺傷力當然比羅湖大得多了。)
所以如果他要我拿深藍組,我也不介意,而這樣他的確比較容易起樓。但他可能用票面值看,認為用一張深藍組換我兩張桃紅組是「蝕底」、出一張桃紅組換我一張深藍組才有賺吧﹖

不過這步其實還未代表甚麼,最後還是運氣安排。我拿著九龍塘空地時經常有人踩,而放給A起樓之後反而無人問津(最重要的是「我」沒踩中過)。於是我憑著地鐵站收車費不斷起樓最後陰乾了其他人。

最後我勝出了,但因為與C交易得太遲(我們這組因為地契太散,所以當其他檯有人起了酒店,我們還未開始交易),所以最後沒人破產,只得16分。

然後問學生,好像也有兩三人勝出了,這一天算有個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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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好景」通常都是「不常」,第二局立即急轉直下。

這一局只有四人,但輸也算是「非戰之罪」,因為其中兩人竟然靠自己擲骰就分別買齊黃色組和深藍組。其中一個手持深藍組的人(D)有張我想要的紅色組,他當然不會放手。(他說「至少」要收三倍價錢,我給了他等於傾家蕩產,現金清倉不特止還要押上所有地,仲玩乜野﹖)

之後我自己買到兩塊桃紅組(又是桃紅組﹗),但又有一張在另一個聲稱上場輸了的女生(E)手上。她要的卻是地圖上唯一剩下未賣的綠色組「跑馬地」。(是的,這局「銅鑼灣」和「中環」都被她佔領了,就差跑馬地)
於是她叫我拿那張跑馬地跟她換……怎麼我嗅到像港女要求男人摘天上星星的味道……﹖(我要踩到跑馬地先得架﹗)
之後跑馬地被手持黃色組的(G)踩中買了,即是可以省掉。

之後我問可以就這樣買或交換嗎﹖她想學D獅子開大口我當然不接受,但想交換(手上的地鐵站和公用事業都給她好了,反正她已經有地鐵站和公用事業各一張)她又不願意。
再之後她踩中交租不夠錢,我再提出給錢買或交換來續命,她竟然平淡地回了令人震驚的一句﹕

「橫豎都要死不如攬住一齊死啦。」

下﹖﹖﹖我地三唔識七做乜要攬住一齊死﹖﹗
若然妳要死,點解唔乾脆放畀我搏下呢﹗雖然「九點九死零點一生」但我唔想死住喎﹗

賽後我見到A跟她有傾有講,走過去加了句﹕

「我咁大個人,都未試過有女仔話要攬住我一齊死。」 LOL

有咁「浪漫」既對手,結果唔使講,破產。

不過這一局最離譜的不是有兩家運氣離奇好,也不是有女生想攬住我一齊死,而是「大會」(我終於反大會了 :P )。
事緣踩中入息稅可以選擇交總資產10%或$2000。由於開局時大家只拿$1500所以交10%稅是較佳選擇,但隨後賺了錢就交$2000比較好(不過比賽規則不讓你自己計,你先決定再由銀行計,所以考你自己數口精不精)。
可是我們的銀行(連同總負責的幹事),竟然說計算時地契是按「抵押價」(即半價)計算(奇就奇在屋仍是按全價計),所以規則變得非常「親業主」。我直指這樣的規則似乎是在「整蠱銀行」,因為這樣的話但凡手上多地的玩家,都一定會選擇15%交給銀行去慢慢計(而計出來的稅一定少於$2000)。結果銀行經常被叫去計數。
這樣的規則違反直覺,但「大會」你拗他不過的。事後我拿大富翁隨送的《規則》來看,結果當然發現沒這樣的條文,直接就是計總資產。而總資產當然是所有現金+所有地契的票面值+所有房屋酒店的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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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局,苦戰。

兩個顯然是高手的,一早已經在摸底。而最慘的是魚腩C又在席,而這次「屈」他的是兩個高手。

開始後買地買到七七八八,兩個高手跟魚腩C三角交易,換齊三套地。不用說兩個高手當然拿了橙色組(H)和紅色組(K),魚腩只拿到淺藍色組。更慘的是,我連遊說自己的學生L換深藍組給我都做不到。(口材差到連自己的學生都遊說不到,還可能遊說到其他人麼﹖)

K聲稱自己過了淺藍組之後會換桃紅組給我,不過方某雖非高手也不是毫無經驗,知道這句純屬 lip service。(因為以他的錢財和魚腩C的起樓能力,他根本不會交不起租、也不會因為交了租而起不到樓。)
更因為兩個高手在K轉彎後隨即玩起「房屋短缺策略」,把所有綠色小屋買清光。(雖然三個人都起樓,但其實懂得玩策略的只有H和K。何況三人如果要拍賣搶屋的話不用說淺藍組本來就處劣勢,更重要的是魚腩C根本不夠錢搶。所以連搶屋都沒發生過,HK兩人直接把所有屋都買光就是。)
到這裡,應該就連魚腩也會看得出,就算K這時放賣桃紅組給我(當然絕對不會放過「屈」我一筆),我齊了一組又有何用﹖所以我乾脆沒有買。(有些人可能會想,要是等之後有屋拆售如何﹖首先,桃紅組拍賣搶屋其實跟淺藍組一樣是劣勢。其次更嚴重的是,他們兩人手上大把錢你不夠他搶。他們有意圖地把所有小屋買光,但寧願放棄更高租金不升級為酒店,明顯就是玩「房屋短缺策略」,這意味著他們根本不會讓我或魚腩C再買到屋,等陰乾我們。)

但有趣的是,H和K為了不想讓魚腩C拆屋益了對家(畢竟搶起屋來誰得益很難說),又不想其餘弱家破產把某些重要地皮交給對家,所以收租竟然也沒收盡。

學生L無可避免地首先出局。我在他臨死前收購了最便宜的啡色組和兩個地鐵站。

在這個時候我有三個地鐵站和全套(兩張)公用事業。唯有靠好運沒踩中HK的地,然後間中對踩中自己地頭的各人說「多謝乘搭港鐵」「係咪覺得水費好平呢﹖」 :D (因為黃色組租金很貴,夾在中間的水務局有如庇護所)。

到魚腩C終於因為交不起租而要拆屋時,原來的平衡終於打破,K向H提出反向操作﹕盡快弄死這兩人(C和我)好拿高分。
(有趣的是K在開局前曾向眾人說,當時計分發現只有H有機會入決賽,所以其他人贏輸都沒影響,不如就看看怎麼把H捧入決賽吧﹖)

而同樣在C要拆屋後,我乾脆開始「發窮惡」(beggar's offensive),猶如發瘋般跟H/K拍賣搶屋。
拿著最弱小的啡色組,基本上搶屋是完全沒法搶的(因為本來起樓費用少、租金也少,正常而言你不會高價搶屋)。不過在下這樣說﹕

「自古皆有死,反正要死做乜唔玩盡佢﹖﹗」

於是我試過跟他們搶價搶到二千五百元一間屋(即舊制$250,是啡色組起樓原價五倍)。
其實這樣做倒不真的是發瘋,因為我手上根本沒多少錢跟他們玩(根本就只有那二千多吧),所以也不可能間間搶回來。只是對著強家,做不到其他事,托高樓價讓他們消耗多點資金也好的。所以C拆了兩次屋,其實我只買了兩間,其餘四間都入了H/K手中,只是有人搶他們就要買貴一點、肉痛一點而已。

當然這樣玩「一直就是玩命」,踩中H/K的就死,踩不中就慶祝「又活多一round」而已。
而我和魚腩C兩人互相支撐(再加上H/K兩人其實還在各懷鬼胎想贏對方+為了維持「房屋短缺策略」沒人起酒店),竟然一時死唔去。
(於我而言,其實到尾段還玩「房屋短缺策略」是多餘,因為兩個拿著啡色組和淺藍組,最重要是現金早被你們陰乾的人,就算買到屋也不會對腰纏萬貫的H/K有大礙。要是我就一早起酒店,待你們踩中就直接上西天,比起繼續陰乾「既方便又快捷」。)

之後裁判宣佈「比賽結束」,我和魚腩C簡直想彈冠相慶。不過HK強調要行完最後一round才算數。(這個他們沒錯)
不過我們都脫離了最危險的橙色組和紅色組,雖然K之前收了學生L的黃色組後起了各兩間屋,但這時候魚腩C踩中勉強還死不去。只不過讓他變成排名最尾、我無端端「輸少個馬鼻」變尾二罷了。

當魚腩覺得不開心的時候,我給他一句﹕

「當人地想你死既時候,你唔死就係贏﹗」

事後在廁所聽到K向H抱怨說一開始時不應該收少了租,結果讓我們兩個死不去。
我就插了句,說你們當時都是想對付對方才這樣做的嘛。
(我沒說那句是﹕其實你們當時沒收足租,又不是大發慈悲可憐我們。只是大局未定,怕我們破了產,那些樓和地契去了對方手上會影響你們兩個的平衡,隨時令自己破產於對方手上而已。反正K贏了也不會入到決賽,那麼這場只是贏多或是贏少,你又緊張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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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竟然是中一的那個排第二十,方某人隨後二十一(其實他跟我一樣只贏一場,而且他之後兩場破產,不過他第一場人少所以高分),然後其他幾個都在後面。

3 則留言:

beanchung 說...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beanchung 說...

看來K牌品不好。贏了就算,還要像斷水流大師兄一樣想取人性命。強中自有強中手,一山還有一山高。人家戰術運用成功,應該口服心服才對。贏了還要趕盡殺絕,大過份了。

方潤 說...

又唔可以咁講,正如我所言,如果我係佢地就直頭唔會玩「房屋短缺」,即刻起酒店送你地一程。

畢竟分數表的設計就是「越多人破產你越高分」,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