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

星期六, 6月 18, 2016

陋室銘﹕中國地產文學先聲

前幾天跟推友討論中學文言文課文,有人說《陋室銘》只是作者自吹自擂之作。當然這篇文是自吹自擂沒錯,但古來自吹自擂多的是,就算這篇吹得再好,為何偏要學生讀它﹖

其實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陋室銘》其實是中國地產文學之濫觴。貴為資本主義自由港,相比甚麼一國兩制膠度自治、團結權利與自由,高地價政策才是香港核心價值。古語有云「有土斯有財」,中國的地產文學其實早已甚有成就。香港現在那些所謂地產文學,只不過是小兒科。身為高地價之都的居民,學中文自然要認識地產文學。所以《陋室銘》其實是以中國地產文學代表而列入課程的,當然這一點寶寶和課程文件同樣都不會說。

由於有朋友讀番書,沒讀過文言文,未知道地產文學的精髓。在此畫公仔畫出腸,讓朋友了解一下這篇文如何「有聲有畫」,讓未有電視的古人,可以讀一篇短文就得到觀看樓盤廣告的效果。


山不在高,有仙則名; (山不需要高,有仙人寄居就會出名)
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水不需要深,裡面有龍就會有靈氣)

(很明顯鏡頭先掃視四周環境,有山有水,簡直是背山面海的優質樓盤。)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這間屋雖然簡陋,但屋主本人德行遠近馳名。)

(鏡頭回到樓盤上了。)

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 (樓階上有青苔痕跡,透過窗簾還見到外面的青草呢。)

(樓盤有大量綠化設施。)

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 (跟我來往的都是博學的人,沒有無身份的粗人)

(身處名校區,甚至旁邊就是大學。)

可以調素琴,閱金經。 (平時可以彈彈古琴,讀金剛經)
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不會有亂彈的噪音騷擾,書桌也沒有一堆公文困擾我)

(會所設施﹕別忘記,樓盤廣告通常都有個洋女在會所彈琴,另一邊有個男人坐在梳化悠閒地看雜誌,好像沒人要開工賺錢供樓似的。)

南陽諸葛廬,西蜀子雲亭。 (就像當年諸葛亮住在南陽的草蘆、西蜀揚雄的茅亭一樣。)

(同一發展商之前推出的樓盤,住客都飛黃騰達,往績就是信心保證。)

孔子云:何陋之有?  (正如孔子說﹕有我這種君子住進去,怎算簡陋呢﹖)(註)

(最後還有名人推薦了。)

這個樓盤,一定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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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何陋之有」其實是用典,語出《論語.子罕

子欲居九夷。 (孔子失意於諸侯,有天說既然沒人重用我,不如搬去東方蠻夷那裡住好了。)

或曰:「陋,如之何!」 (有學生說,那種沒文化又卑陋的地方,老師身為大學者怎能委屈去住﹖)

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孔子就說﹕有君子去住的地方,又怎會沒文化和卑陋﹖)

意思即是說,孔子在中原找不到重用他的人,他認為自己去到另一個地方,一樣可以把中原的文明教化帶過去。

星期日, 6月 12, 2016

香港公廁臭史

[香港公廁臭史—香港大學社會學系博士候選人莊玉惜小姐]

很明顯這個題目是她博士論文內容一部分。聽這個講座,你會發覺雖然公廁的臭沒當時那麼嚴重,但「地產霸權」的運作形式和當年其實很相似的。

1. 主旨是﹕
1.1 殖民政府不一定會提供公共服務,被殖民者也不一定只是坐著等待。
1.2 華人大地主的自理角色
1.3 殖民地政治,不只是殖民者和被殖民者的二元關係,而是殖民者、商人和市民的三角關係。
1.4 大地主由行使負面地權(反對別人影響自己的建設),轉為行使正面地權(主動建設),令自己成為殖民政府的夥伴、令政府有求於我。

2. 香港公廁的開始,其實只被當成糞便收集站。
2.1 香港第一個公廁(不計茅廁,那是沒人清理的)始於1867年,是用馬桶的。由於政府不想花錢去清理(而又發覺有人想收買糞便),於是1869年開始拍賣公廁經營權。
初期的公廁有政府和私人設立,顧客都是草根階層的華人男性為主。
2.2 其實糞便在宋朝已有專業買賣。而且商業網相當廣,上海糞便可以賣到武漢那麼遠(還有黑社會搶屎),香港的也可以賣到順德。因為相對於農村人,城市人糞便營養較豐富,所以受歡迎。
2.3 值得留意的是,由1842年開埠,竟然頭25年也沒有公廁。如果衛生是成立公廁的主要理由,其實1843年已經有瘟疫,在西營盤站對上的West Point軍營還有人死了。
1854年有官員提出華人隨地大小便有礙衛生(當時殖民者眼中甚至認為華人天生就是帶菌者),應設公廁。但無下文。
1856年又有瘟疫死了約八百人。結果通過了一條Building and Nuisance Ordinance(建築物及妨擾條例,方按﹕現在還有132BK章附屬法例《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條例》),要求建築物內要設廁所、而且政府亦「可以」提 供公廁。這條例把衛生責任推到地主身上,但也沒有禁止私人公廁設立(只是因為人口太少沒人做)。可是英國當地建設廁所的成本也比建後園貴三分一,成本增加 令華人罷市抗議(方按﹕當然其實是那些華人大地主鼓動華民去罷市),結果也難以執行。
1862-1863又有瘟疫。
1865年瘟疫又波及軍營,結果英國施壓。結果興建了第一批四個公廁,分別於灣仔堅尼地道、堅尼地城和西營盤等地。由政府付費清理,每月七十至八十元。
1869年,豬肉商區昌利向政府建議以$240承包公廁,於是引入了公廁投標制。合約說是承包「……甴曱池(講者按﹕即garbage pool)及挑運各官署內糞料,並港內各廁坑,並用各盆艇」運回內地,「……糞料歸承充人所得……六個月上期餉銀壹千弍百元。」由之前政府要每月付七八十 元,到半年可收一千二百元,可見三年間升值十倍。
2.4 不同大陸,挑糞一直都是全面私營,官府不干預。香港這塊殖民地則由官府授權商人壟斷公廁和挑糞業務。由於承包商出錢只為收集糞便,公廁衛生自然差。原本茅 廁拉屎後可以在上面澆乾土或木糠之類掩蓋臭味,但這樣會影響糞肥價值,所以香港的公廁不會這樣做。大便暴露放置而且不斷堆疊,令公廁變成極臭之地。

3. 分析1869-1920政府糞便收入,1869-1895大約都佔總收入1%,算是很大筆的收入,就算之後下跌到0.1%也不是小數目。
3.1 香港的糞便主要都是船運至順德勒流黃連,再分發南海、佛山一帶。這些地方都是產絲綢區,所以更需要「優質」的城市糞便。
(相比而言,新加坡就無法「背靠祖國」收集糞便,所以公廁發展比香港慢。但香港就因為商業壟斷主導令發展畸形。)
3.2 香港直到1880年代才有女廁。當時連東華總理也反對過,原因不外乎就是認為公廁太危險,女人就算出門也應該回家才如廁。何況當時殖民地華人十分之八都是男性,也沒多少女性。最早的女廁設於船街,就是給那些打工客家婦女用的。

4. 陳培是個小地主,卻租了幾個公廁。從他1918年的遺囑可見,當時他手上有大王東街六間屋值萬五元,孖沙街公廁一間卻值二萬一千元(他佔八分三,可見當時 公廁還是合股經營的)。另一個合股人古輝山,甚至是中華總商會發起人並東華主席。早年殖民地商人無論華洋,都只是來賺錢,連賣鴉片也沒所謂,當然更不會介 意沾手賣糞生意了。
4.1 因為當時糞便承包商要把糞便運上大陸,而單靠少量的政府公廁是不足夠的,於是又要向私人公廁收糞。而地價昂貴之下,公廁租金又比住宅高兩成,所以地主願意租地建公廁。反正當時整個社會只為賺錢,其他都不理,公廁管理不善的污染問題自然也沒人理。
4.2 由土地供應少催生的高地價政策,結果連開公廁的地方也是要投標搶租的。

5. 比較官營和私營公廁數目﹕
政府公廁由1867開始設置,到1910年增加至32座。
私人公廁於1865年有6座、到1868年增至高峰22座。然後1900年減至18座、1910年12座、最後1930年剩下2座。大致可見到私人競逐糞便時期的興衰。
5.1 比較地點﹕
政府公廁在中環當然沒有(因為中環是西人的,華人請回華區大便,西人自可利用官府、洋行、餐廳的廁所),太平山區有3座、堅尼地城4座。
私人公廁在上環有3座、太平山區4座、西營盤6座、堅尼地城2座。
5.2 有趣的是,政府公廁大多建於街市、屠宰場等政府設施、而且不近民居處。因為一旦太接近民居就會因為「影響租值」被大地主反對(NIMBY不是今天才有),可是私人設置的公廁,其實就在民居隔壁。
5.3 設計方面,政府公廁廁格數目較少(通常十格左右)、私人公廁的廁格多得多(二十至四十格,甚至有56格的)(註),私人公廁的設計似小屋、非常接近民居。

(方註﹕講開廁格數目,其實老媽以前經常講「36道門」的笑話。需知美國有種超長、有很多度門的豪華房車,老媽笑說他們以前也坐過。那是新加坡當局特製的流動公廁車,因為每邊有18格,所以總共就有36個廁格、36度門了。)

6. 1899年皇后大道西256號的公廁,接通後面地勢較高的第一街29號。可是卻要由三四呎闊的窄巷進入(講者說可能是為了不漏臭氣﹖)。是一幢破損的磚造建築,光線不足空氣不流通,而且低於第一街地面17呎,其臭可想而知。
6.1 私人公廁每月每個廁格要向政府繳費六毫,但西區碼頭一格公廁每日已有四千人次光顧。不只可以賣糞,甚至還加收「入場費」,一次賺兩份。所以有大利可圖。(講者說有人指查維克報告書說一年六毫,那是錯的。)
6.2 另一個歌賦街2號屬於陳培的公廁,是兩層磚造建築,有27廁格。原本三面有16度窗但全部關上(因為被投訴散發臭味的緣故)。鋅造的廁盤已破損,而且上層糞便透過金屬管倒至下層,但管道無法清潔,也令人嘔心。
陳培曾被附近的西人告上法庭,但因為附近已沒其他公廁,最近的46號庇理羅士女子中學樓下公廁亦因為被師生投訴而關閉,所以法官裁決可繼續存在。(講者說 這是受到行政干預的影響,但我想未必,因為雖然滋擾是事實,但法官也的確要考慮關閉這個公廁後人們隨地大小便怎麼辦的實際問題。反而當時整個殖民地政府都 無法強制公廁改善衛生才是大問題。)
講者指出,其實陳培被人告過好幾次。可見小地主無法像大地主般「解決」被投訴的問題,這樣經常被投訴,令政府官員厭煩。

7. 其實查維克報告書曾經建議改善公廁設計,加強通風照明並提供清水,但最終沒有實行﹕


8. 政府後來設置了一批地下公廁避免臭味四揚的問題。1912年設立的鴨巴甸街地下公廁(就在前中央書院側),一直用到十幾年前才關閉(已列為二級歷史建築, 未知將如何處置)。這個公廁分上下層,而且是一個水槽廁所,所有廁格由水槽相連,每十五分鐘沖水一次,糞便就會沿著水槽經過各個廁格然後排出。訪問使用過 這個公廁的八十多歲老婆婆時,獲告知五六十年代曾有人用報紙抹屁股,丟在水槽裡塞住了,結果糞水就會湧出來。而且當時公廁內亦無水洗手,他們去完廁所就這樣直接上茶樓飲茶去了。

9. 根據講者分析私人公廁擁有權,發現有些公廁由1860年代到1925年還存在,差不多半世紀了。而且還會買賣轉手,轉手的原因通常是破產(部分甚至由洋行接手,他們也不介意沾手這門生意)、同行收購、重組物業來還債之類。
1877年軒尼詩上任後善待華人,甚至讓華人可以購買歐人地區的土地,於是甚至有一年賣地有五分三的地都是華人購下,亦因此後來地產泡沫爆煲時很多華人大地主損手爛腳。
9.1 其中一個擁有人郭祥是鐵行買辦,有十幾隻船,出殯時的儀仗人數多到龍尾要用一小時才通過其中一個地點。可見公廁擁有人很多都是當時的大商家。
另一個鄧六(鄧延昌),他的親家曾貫萬就是曾大屋的創建人。
這些業主名單中甚至有個「盧冠庭」,他也是中華總商會的創辦人之一。
9.2 重點在於,私人公廁的地主大多有其「勢力範圍」,因此可減少投訴。
他們可能把公廁夾在自己的物業中間,又或者放在自己地盤角落,雖在其他物業附近但亦在自己物業旁邊。即是用自己的物業作緩衝區(buffer zone)以避投訴。
9.3 如果從地圖上分析﹕
1877年華人開始零星買地、也開始建公廁。當時建築沿用了英國出現的 back-to-back house 形式。
1880年華人繼續大量買地(如前述,因為軒尼詩親華和大量華工來港導致地產大升、然後暴瀉),公廁也大量增加。因為當時屋內不設廁所,於是地主順便開公廁再賺多一筆。(方按﹕有沒有想起黃子華棟篤笑提及住黃埔只能用「誠哥」電訊服務那一段﹖)
大地主因為擁有附近土地,不怕被投訴,所以更能吸引經營者租地開廁、而且租金更高。於是我們可以說形成了一種地產霸權的「勢力範圍」(sphere of influence)。
他們不是純粹為了收貴租而辦公廁和買地,解決衛生問題也對其他物業的地價有利。
1888年一些小型勢力圈增加了,有些大地主收縮了。
1895年,有些勢力圈甚至消失了。
9.4 分析當時八大地主的私人公廁土地資源(1877-1895)﹕
1877年共有385塊地、1880年338塊地(分屬四個勢力圈)、1888年478塊地(八個勢力圈)、1895年434塊地(七個勢力圈)。
9.5 能夠維持勢力範圍,才有可能維持私人公廁幾十年之久。地權維持著公廁,再加上這批地主都是華人領袖,關係網密切,所以就算他們擁有的土地交錯、勢力圈互相重疊,也不會互相投訴。
9.6 這些關係網包括親屬(家族或姻親)、朋友、生意夥伴、政經關係等(如政府委員會、東華保良、中華總商會等)。
講者分析甚至搬出非常複雜的「關係圖」,公廁擁有人之間很多都有各種不同的關係。(這種分析令我想起幾位朋友之前寫的《精英惡鬥﹕香港官商霸權興衰史》,如果莊小姐有興趣用電腦分析可能會更有興。)
9.7 早期的華人流動性很大(1930年代會留港達十年的不夠三分一),亦不懂投訴。所以只有地主會懂得投訴,有些公廁經營者也會為了爭生意而互相投訴。

10. 1900年後政府公廁數目才追上私人。政府曾經欲收回私人公廁,但地價太貴、而且收地會遇到很大反對(這些地主甚至連衛生條例也反對)。當時地價收入佔政 府總收入兩三成,政府除了不想得罪地主、也不想得罪這批「華人領袖」。無論過去或現在,「有地」都比「有錢」重要,土地的重要性令地主擁有額外的影響力。
10.1 到1900年代廣東農業失收,於是糞便也失去價值。公廁承包商甚至倒糞入海,政府於是開始構思建立水廁。而因為承包商不願再出高價承包公廁,亦令地主失去大筆收入。
10.2 有趣的是,就連1915年袁世凱稱帝、廣東獨立,也影響令糞便無法運送。再加上有海盜劫持糞艇勒索贖金,承包商要另行付費(其實即賄賂)才能獲廣東政府護 航。於是糞價又跌,自始私人公廁大減。於是直到1930只剩下最後兩個私人公廁,但講者找不到資料說它們何時關閉。
10.3 結果香港自1910年代開始設水廁,比印度和緬甸更遲。但又早於上海,這個連黑社會也搶糞的地方,直到1927年才有水廁。

11. 回到結論﹕
11.1 殖民地政府不一定會提供公共服務。
11.2 早年公廁淪為糞便收集站,政商分享投機利益。於是二元的政商關係變成殖民地三角政治關係。
11.3 政商合作﹕私人地主承擔了維持公共衛生的工作。
11.4 公廁服務持續,並非基於衛生理由,而是因為地權與相關利益所致。
是否覺得現在的香港其實也差不遠﹖

12. Q&A時間﹕
12.1 香港直到戰前都有賣糞,戰後五十年代因為中共佔領廣東,香港政府為了糧食自給甚至曾計劃於新界設糞廠。
12.2 威靈頓街地下公廁是唯一至今還使用的地下公廁,為了消散臭味,有管道抽風至幾層樓高的位置才排放。
12.3 上樓收糞的收集商,跟公廁承包商也是同一批人。早年的挑糞業有四千人參與,也是一大行業。
12.4 香港荒謬之處,到1935年的Housing Report還沒建議屋內要設置廁所。可見地主的影響力有多大。

老實說我不知為何會有人(而且不是小朋友)說未聽講座之前不知道糞便可以賣。對歷史或農業略有所知,應該知道糞肥是甚麼一回事。(要不然你以為「肥水不流別人田」的「肥水」是指甚麼﹖難道是淝水之戰那個淝水麼﹖)

星期一, 6月 06, 2016

圖書館戰爭 Book of Memories, the Last Mission

[鐵定劇透,不喜勿入]

(最初介紹圖書館戰爭﹕革命之翼電影圖書館戰爭圖書館戰爭系列)

看完這電影,自然又是比較的時候。
當然,對在下而言原著始終比改編好(無論動畫或電影),以下會提及不少電影和原著的分別。但我希望可以按劇情討論一下是否合理,當然電影也有其情節緊湊的考慮,跟小說不同。

就像木村《HERO》出電影版之前,都會在電視出一集特別電視劇,吸引觀眾打廣告。就連《神探伽利略》也是這樣。這次《圖書館戰爭 THE LAST MISSION》也有同樣企劃,在電視台播出一集《圖書館戰爭 BOOK OF MEMORIES》。
當然這樣對香港觀眾就比較可惜,因為《HERO》或《神探伽利略》的電視劇,無線一定會買來播,所以觀眾不會錯過。但《圖書館戰爭》是擺明車馬反對言論審 查、有政治意涵的作品,無線從沒提及它,更不可能期望它會買來播,而事實上也沒有。那麼觀眾除了上網找盜版看之外,就沒有其他渠道了。
(提及這點,當然就是交待自己為何會知道香港沒播出的內容啦。希望作者和導演了解香港觀眾的限制,原諒則過。)

繼承了第一齣《圖書館戰爭》電影的特色,就是把原著的不同場景「炒埋一碟」。這兩齣也沒分別。
《圖書館戰爭 BOOK OF MEMORIES》的主線是小牧為了毬江被良化隊拘捕的故事,副線是笠原應付父母探訪,這在原著是第二冊《圖書館內亂》。但笠原父母那方面又混入了第三冊《圖書館危機》的部分。
《圖書館戰爭 THE LAST MISSION》的主線是「茨城縣展攻防戰」,這在原著是第三冊《圖書館危機》,但電影就把第四冊《圖書館革命》的場景都加入去了。副線則是笠原被誣陷,是第二冊《圖書館內亂》的內容。

正如上述,反正電視劇和電影都是炒埋一碟,所以下文就混為一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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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篇]

1. 笠原父母探訪的部分,因為是副線,所以壓縮不少。有關圖書館業務的部分無法詳說,就連碰上神經大條的玄田所以被留住宿舍這一段也取消了。笠原父親與堂上私 下談話都沒了,變成跟笠原家三人外出吃飯,於是加了個笠原母親突然爆出「王子」一詞嚇到堂上的梗。原著裡要等到茨城縣展才穿幫,在這裡就壓縮到小牧被抓 時。

改動比較重要的部分就是笠原母女「互摑」的情節,變成堂上教官及時出手抓住笠原。我會把原著裡笠原還手理解為女兒決意自立的抗議,用以 表達多年來抑壓的不滿。不過無法像原著般詳細解釋兩母女糾結的背景,摑母親這一幕如果在電視播出,觀眾中佔多數的主婦應該難以接受吧。於是就變成被堂上教官擋下來。

電視劇改動中我認為做得最好的,就是在送別父母時,提出笠原之所以會為了喜愛的童話集大結局而遇上「王子」,說成是起源於童年時 母親引介首冊的緣故。原著中野猴子般的運動少女喜歡閱讀,的確有點不搭調(家騮表示強烈抗議)。雖然喜歡閱讀本身根本不需要甚麼解釋(原著就是擺明這種姿 態),不過對電視觀眾可能會思疑。加插了這一幕解釋笠原為何好動而又愛閱讀,又令遇上王子的橋段和笠原的童年扯上關係,甚至連繫到笠原母親身上,給笠原母 親一個合適的下台階(原著裡母親一直下不了氣,直到女兒出嫁那天),故事顯得更為自然、緣份感也更強。

2. 朝比奈和手塚兄弟的關係因為不是主線的緣故,所以戲份變得輕微。
因為修改了救出小牧的經過,加插柴崎擺了朝比奈一道的橋段。原著中柴崎被同事妒忌排擠的情節沒了,於是柴崎表裡不一性格的形成就沒有解釋。而且原著裡朝比 奈和柴崎的交往較為淡然,似乎會更像情報戰的現實。原著裡朝比奈說不知道柴崎是否情報部的,勉強還說得通(其實柴崎已經自己承認了,雖然後來手塚慧也自行 發現事實,並認定朝比奈迷上了柴崎才不說)﹔換了電視劇裡被柴崎放假情報愚弄,朝比奈還說不肯定,那就擺明是欺騙手塚慧了,後者沒可能會信。
至於手塚慧在電影中就不只失色、甚至變得很平面,下文再談。

3. 正如上一集電影救出司令的經過,由本來很乾脆變成很大陣仗一樣。這次電視劇中救出小牧,原著較簡單的處理同樣被改成大場面。
相比起原著裡柴崎拉笠原主動去找毬江幫忙,然後靠手塚光取自哥哥的情報,大夥去囚禁地點救人﹔電視劇就變成毬江主動去問笠原小牧為何不見了,然後還要開記者會、大夥去攔路截人,又是變得大陣仗了。
(原著中笠原還買了一堆廉價易碎品—我原本總以為都是瓷器—不停擲爛來阻止良化隊的審問人員說話。這個梗在改編後自然也用不著了。)
改編後的橋段,其實對毬江壓力更大。因為失聰的她並不習慣對人說話,原著中她只需要對幾個陌生的良化隊大叔控訴,電視劇卻變成要召開記者會向全日本觀眾訴說「認為我不適宜看殘疾人為主角的小說,這才是歧視」。
當然,從好的方面看,突然提出要控告毬江損害圖書隊名譽,藉此吸引傳媒視線來炒作,然後讓毬江開記者會反咬良化隊一口。這種手段倒是比原著低調解決更符合玄田隊長「胡搞蠻纏」的作風。

原著裡面本來是大夥衝入囚禁地點救人(這要手塚慧對弟弟放水,在改編中手塚慧因為「奸得太徹底」似乎不會做這種事),很乾脆地解決事件。改編後就變成良化隊 拘留期滿,想押人回總部延長羈押,卻在途中被特殊部隊攔截。其實這橋段有一處很不真實,就是特殊部隊去救人時沒帶槍(因為他們只能在圖書館內用槍),而良 化隊員卻拿出衝鋒槍這一點。其實小牧既非司令又非隊長,只不過是個「二打六」隊員,要押送他根本用不著帶衝鋒槍。如果良化隊員只能拿出手槍,那麼後來長官 願意放人還比較合理。因為手槍發射速度慢,就算對方沒有武器,但面對人多的圖書隊打起來也沒優勢。可是良化隊手上有衝鋒槍的話,那麼圖書隊個個是李小龍也 沒用吧,良化隊為何還要放人﹖

4. 榮倉在這次發揮笠原的「傻樣」更為入形入格,尤其因為對堂上越來越「起心」,那種「又傻又姣」、烚熟狗頭的模樣就更加惹笑。
不過笠原被陷害的情節,可能因為只是副線的關係,改編得反而不太好看。

首先,原著裡鋪排了圖書館網站「快意書評」的伏線,讓笠原跟燒書者有瓜葛,那麼後來審問會才可以抓住「你早就跟他有關係」的辮子問下去(雖然我也不明白既然 笠原在原著裡為了書評跟那人反面,你們還怎麼懷疑她會幫那人燒書就是了)。改編沒時間提及這個,於是笠原跟那個人就沒有關係可言,其實根本沒甚麼值得問 的。最後只能扯去「問題上司教出問題下屬」這一點,還在笠原未肯定堂上就是「王子」之前道出他就是當年那個人的事實。這點竟然沒有令笠原震驚,其實也是不 太說得通(因為她就是為了追尋王子才加入圖書隊,而電影中她也只是懷疑堂上就是王子)。而且因為堂上被貿疑是「問題上司」,所以笠原說寧願被視為燒書共犯 也不要上司被說成有問題,其實在原著設定中也不可能出現。因為這樣的說話會被視為認罪,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在審問會中喪失了另一個更好笑的梗,就是錄音筆。原著讀者應該印象很深,就是玄田隊長硬要笠原在襟袋塞一支錄音筆,以便眾人探聽審問過程為笠原研議對策。隊長甚至為安全計要求笠原塞在乳溝裡,卻被堂上、小牧和手塚一致反駁說「先天不可能」,把笠原氣得半死。
說不定因為現實中找了榮倉奈奈來演,雖然胸脯小但怎樣看也不像是「擠都擠不出來」那麼誇張,所以玩不了這個梗(反正這部分在電影、不在電視,不怕被投訴)。

而另一點令人婉惜的,就是可能又因為壓縮文戲的緣故,電影中的笠原比不上原著裡的堅強。原著裡的笠原面對手塚慧的脅迫,還可以挺身拒絕後才被堂上帶走。改編 電影後的笠原,卻是未有機會拒絕手塚慧就被堂上帶走,而且還懷疑自己的存在意義。笠原有了這個較成熟堅強的表現,才顯得她有成長,而且令後來情節中的表現 更合理。(當然改編後也沒有需要她成熟的情節了,所以才不顯得有問題。)

更令人難以明白的,就是堂上闖餐廳後失去了最好笑的梗。為何不摸頭﹖
原著裡說堂上想摸頭安慰笠原,卻發現對方穿了高跟鞋所以罵起來(明明長得比他高還穿高跟鞋)。原著裡是摸到的(只是手要伸得更長),到動畫被就乾脆摸不到 而罵出口。這次電影竟然就變成只是堂上望著笠原,說她很像特別高大。是因為岡田介意比人矮嗎﹖但如果介意就不會出演這個以「矮」出名的主角吧﹖
還是想不明白為何要避了這個簡單好笑的梗。

5. 茨城縣展一役,其實有更多令人不解的改編。

首先就是原著中跟圖書館相連的美術館,變成要跑一段路才能到達的地方。當然在電影改編中是必要的,因為導演要併入堂上中槍這個從《圖書館革命》搬來的橋段, 所以他們事必要跑一段路。不過難明的不是這裡,而是不知為何電影中聲稱「良化隊在美術館不能開槍」。這其實是原著裡沒有、而且也完全沒理由的假定。很難理 解的事。
當然,原著中也不是沒有同樣難明的部分,例如聲稱小田原情報資料館不被良化隊盯上的主要原因是私人財產,但明明民間書店一樣受到審查。當然這也可以解釋成世相社財雄勢大令良化隊忌憚打官司、欺壓書店就容易得多,而且小田原不輕易對外人開放也減輕了良化隊的關注。
可是,說美術館不能用槍,那就真的沒有合理解釋了。既然跟圖書館一樣都是地方政府的公務機構,既然對圖書館可以用槍、對美術館當然也可以。反正良化隊的審查權又不限於圖書,藝術品也是審查範圍。原著中被針對的,正正就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電影中的舊書一本。
(﹕原著其實指藝術品本來並不在「媒體」的範圍,所以良化隊平時沒有作審查。這次是假借縣展作品試圖伸延審查權的,不過這點並沒有令良化隊不能開槍就是。)
何況就算沒有這個解釋,最後良化隊沒有向笠原開槍,也不是因為美術館不能開槍的規定(他們本來打算無視),所以這個假定根本不必要。

另 一段被壓縮就是水戶防衛部被打壓的情節。這一段在原著裡其實也是展現笠原有所成長的情節,而且帶出了笠原母女互摑。不過既然摑人提早於電視劇裡解決了,電 影似乎就不需要再交待這方面,連帶笠原在水戶防衛部見到的人情冷暖也沒了。(當然最可惜的是可憐眼鏡娘野野宮的角色消失啦)
由特殊部隊到了水戶圖書館遭遇「不抵抗集會」的人攔截,到笠原在水戶基地宿舍裡所見防衛部被業務部欺壓的情況,其實都襯托出水戶被良化委員會勢力滲透得有多嚴重,亦解釋了為何水戶防衛部的能力那麼差。沒了這些襯托就說水戶方面不行,其實比較薄弱一點。
至於原著裡「像尊大佛一般」的女館長,不知是否找不到適合演員,變成只有個大叔出演被滲透的水戶圖書館館長。不過這就不是重點了。不過把故事改成受滲透的大叔向總館借孤本書,然後簽紙讓渡給良化隊,倒算是很乾脆的做法,雖然這一招對大叔來說有點像自殺式攻擊就是了。

原著裡面特殊部隊到埗後加緊訓練水戶的防衛員,結果到作戰時因為掛彩的男隊員太多,只剩下在後勤處準備彈藥的女防衛員(包括野野宮),最後連她們也要出盡九牛二虎之力把彈藥推到前線,描繪出她們學效笠原的志氣。改編電影後這些鏡頭也消失了,最後竟然是笠原去推彈藥。
不知是否導演打算節省演員人手,但其實要特殊部隊的人自己推彈藥,實在不合常理。原著裡笠原擔當堂上的通訊兵,最後也要拿槍打良化隊(小說中是她打人的第 一槍,電影中上集已開了,所以在這裡自然不需要)。既然準備惡戰,像笠原般較有戰力的隊員,自然要留在最前線應付戰人,怎有理由派她去後防拿彈藥﹖後勤當 然是留給戰力最差的人去做,這也是原著中野野宮她們去送彈藥的道理。電影太著重誇張地描寫水戶防衛部的傾頹,結果好像沒人會做事,失去了原著裡受特殊部隊 鼓勵,雖然缺乏訓練也奮起迎戰的志氣。

6. 相比起圖書館這方面,其實改編中令人更難明的是良化隊。
雖然圖書隊是死對頭,但你覺得良化隊有必要純粹為了「消滅特殊部隊」而拼命﹖在電影中名義上是要搶奪那本孤本《圖書館法》原書,搶來根本沒有價值(反正又不是搶了就可以廢除圖書館法),更加不是擺得上檯面的作戰理由。
原著中是因為縣展中展出侮辱良化隊制服的作品,所以才令良化隊員義憤填膺不要命的打算消滅它,這樣還比較合理一點。(情況就像曾健超涉嫌向警察淋水被抓住 後,被幾個警察拖去一角圍毆一樣。就算擺明知法犯法,為報同袍之仇而打人,反而比為了那些口頭大義例如「教訓違法佔領者」去打人更容易理解吧﹗當然容易理解並不是可以接受的意思。)
別忘記了,良化隊之所以武力不斷升級,其實也是跟圖書隊軍備競賽的結果。就像原著後來廢除了用槍許可之後,圖書隊防衛部遲早要解散一樣。如果圖書特殊部隊消失了,良化隊還有必要養這一批精於戰鬥的人麼﹖
大陸的國保也會諷刺地請那些異見人士不要離開本地,以免影響他們的飯碗。難道良化隊就不會有同樣的打算﹖互有輸贏才有存在價值,他們會為了「消滅特殊部隊」而拼全命﹖我覺得有點難以置信。

由於連原著中成為作戰理由的藝術品都不提了(變成一本書),於是就連玄田隊長擋子彈那段也變得失去說服力。
在電影中,玄田隊長是眼見良化隊欺人太甚、狙擊逃命的下屬,衝出來擋駕於是身中多彈。當然隊長救下屬也不是不合理,但連盾牌也不用直接跑出去接子彈就未免太勉強。(其實就像第一輯電影中堂上的片段,要救人根本用不著不拿盾牌就衝出去吃子彈。)
原著中的設定仔細得多,是良化隊撤退後,突然有支援團體進來襲擊展品。玄田知道只要自己用避彈衣擋下大部分機槍彈後,匪徒單靠手槍子彈是打不穿展品櫃的, 所以才用自己的壯大身軀擋子彈(當然電影中的隊長身軀不夠大,這是後話)。換言之,這是有充分計算下的冒險行為,比電影中亂衝出來深謀遠慮得多。

7. 另一問題就是像前面所說,手塚慧變成一個很平面的奸人。因為沒有鋪排手塚慧的心理,結果他就變成一個純粹想鼓動良化隊消滅圖書特殊部隊的奸角,甚至比良化委員會的人更積極。
事實上這樣的手塚慧反而不合理。因為手塚慧和「未來計劃」的宗旨同樣是消滅審查,沒理由要消滅抵抗審查的特殊部隊。更有甚者,他的方針一直是「求取平衡」, 消滅其中一方顯然完全不是「平衡」之舉。原著中的他,眼見圖書隊佔上風,的確是會向良化隊放水讓他們也佔一會上風,但並不會一面倒傾向某一方來壓倒另一 方。因為如果其中一方被壓倒的話,「未來計劃」的存在價值也會跟著消失。(圖書隊失去了反抗能力,良化隊怎麼還要理會你﹖反過來如果良化隊失去攻擊力,圖 書隊又怎可能理會他們﹖) 所以聰明的手塚慧絕對不會希望特殊部隊消失。原著裡的他,充其量只會借茨城縣展揭示的滲透問題,迫走稻嶺司令這塊死硬絆腳石而已。

甚至連原著裡手塚慧向笠原揭示「堂上就是你找的那個王子」這種惡作劇式的梗也沒用上了,這些情節其實頗能反映手塚兄弟的糾結、和手塚慧的人性。
電影中的手塚慧,純粹只有陰險,反而失去了原著裡那種「奸得有道理」的陰謀家魅力。

8. 縣展事件改編的問題還有一點,就是堂上中槍後笠原帶著逃命那段。
這一段本來是《圖書館革命》的內容,原著是堂上、笠原帶著當麻藏人逃跑,中途被良化隊開槍打傷,結果當麻帶他們去相熟的書店交託照顧才離開(動畫劇場版改為去了堂上熟人的書店,這是後話)。
電影中變成笠原帶他躲進當年堂上救了笠原的書店,這固然是前後呼應,但敗筆卻是書店裡一個人也沒有……
假如書店沒有鐵閘,笠原要破門入店也不無可能。問題是設定中(無論原著或電影)堂上是大腿中槍大量出血。原著裡的他流血過多最終昏迷,是靠店員叫救傷車送 院的。那麼電影中的書店根本沒有人,笠原離開後誰去幫重傷的堂上善後﹖堂上並不熟悉水戶市,就算有力打電話也不知道自己身處的地址吧﹖

何況原著裡笠原熱血上腦,沒有理旁邊有人就強吻堂上,其實也是個笑點。怎麼不就安排個店員在裡面﹖就當是臨關門前讓他們躲了進去也好。

9. 前面提到良化隊其實並不忌諱對著藝術館開槍,電影中他們就是打算這樣做的,最後阻止他們的不是法規,而且包圍著笠原的記者鏡頭。他們不怕犯法,就是怕被觀眾見到犯法。就算他們有能力阻止紙媒印發消息,也無法阻止即時新聞報導,於是唯有收手。

這其實也是值得勇武人士反思的一點,就算你有多看不起記者和傳媒、覺得他們報導偏頗不實幫著政府(原著裡不乏這種描寫),但到了緊張關頭,鏡頭還是對你有點保護作用,令原本肆無忌憚的鎮壓者,哪怕有一絲的忌諱。所以吸引鏡頭其實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當然在鏡頭下自己同樣要受束縛,但敵我武力懸殊之下,究竟受束縛對誰最不利,我相信正常人都會想得到。弱家想死快一點的話,即管趕走記者。

10. 電影裡司令的辭職其實也不及原著合理。原著裡司令是為了負上「未能事先覺察水戶圖書館被人滲透」的責任而辭職。電影裡則是特殊部隊瀕臨被消滅,為了救命而上門找良化委員會押上烏紗帽來換取他們撤退。
如果以原著的稻嶺司令看,我不太相信他會為了這樣的理由而辭職。電影裡的手塚慧反對說不能相信他會守諾辭職,倒不如說我不相信你辭職人家就會放棄消滅特殊 部隊的機會吧﹖反正也只差一點了。當然以導演喜歡子彈橫飛的習慣,推演成這樣也順理成章,但說服力就比事後「為重大失誤辭職負責」差一點了。

11. 朋友討論,認為看來還有續集。
雖然已經叫Last mission,但當然不能否定這個可能。不過如果連第四冊《圖書館革命》堂上中槍的情節也用了,再拍續集應該拍甚麼﹖難道要大叔當麻中槍不成﹖

總不能拍《別冊》的床上戲吧,那就變成三級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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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篇]

1. 第一次留意到土屋太鳳,不是在 Book of Memories,而是偶爾見到《Limit》那個眼鏡娘造型。(謎之聲﹕又來了﹗)
(來源)
但相比眼鏡娘模樣看來成熟(當然那角色也是心理成熟的角色),她扮中澤毬江看來就年輕有趣得多了。她演這個聾人角色(註)演得不錯,而且見到小牧時的樣子真的有「心心眼」。XD
(來源)
她的樣子都是生成比較老成的那種,演這個停學幾年(實質年齡等於大學生)的高中生恰好。
(註﹕根據書中的說法,嚴格而言毬江並不是「聾人」,而是聽障。因為聾人是指先天失聰或者未學會口語之前就失聰的人,他們的母語是手語。像毬江般學會口語之後才失聽的人,叫聽障或中途失聰,以原先習得的語言為母語。但「聽障」又可以包括聾人在內的所有失聰者。中文維基「聽障」條目甚至把失聽說成是書中描述以口語為母語的聽障者,而聾人組織又同時服務所有聽障者。所以這幾個詞在中文其實區分不嚴。)

2. 不知是否找不到髮型像禿鷹的演員(笑),所以負責審查笠原的不再是原著的彥江副司令,而一個「樣衰衰」、「招招積積」的演員。一眼就覺得很熟,但一直到看 完戲走出來,我想起他就是HERO2015特別篇中為了久利生對「誰是司機」這種小事窮追猛打不滿,到電影尾聲找到真正司機才發現對方實力的那個「特搜部副部長」(手塚とおる)。
(來源,這是《半澤直樹》劇照)

3. 另一個覺得很熟但說不出是誰的,就是笠原父親。我一直覺得他很像《天皇的御廚》裡面那個父親,但那個是HERO的田村檢察官(杉本哲太)。直到現在寫文找維基百科,才發現原來他(中原丈雄)就是電影《山本五十六》裡面飾演南雲忠一的那個,難怪見過。
(來源,中間那個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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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篇]

有些人只看電影沒讀原著,可能有些地方不明白,這裡也可簡介一下﹕

1. 圖書館會武裝對抗日本政府,當然是誇張說法,但故事背景是日本地方自治和中央政府向來有矛盾,和「廣域行政」制度。

日本稱「廣域連合」(連者聯也),是指不同地方自治體為了方便和提升效率,把部分職權拿出來跟鄰近的自治體合組營運。例如日本一個「」可能只有十萬八萬人(香港一個區議會的人口隨時比它多,但人家實權比區議會多),單獨設立消防隊太貴,就可以跟鄰近的幾個市合組消防隊。舉凡食水污水垃圾處理、醫療福利、教育,甚至賽馬都可以合組營運。廣域連合的實際營運方式可以各有不同,由於是不同自治體合組的,所以職權也要劃分明確才可避免互相爭權。

《圖書館戰爭》的背景,就是因為日本公共圖書館的管轄權在地方自治體而非中央政府(中央只有效法美國設立的國會圖書館),所以「日野的惡夢」親良化法暴徒殺戮館員令地方政府震怒(那些館員是地方政府公務員),而警察又不願保護圖書館了(日本都道府縣警察理論上是地方政府的,但也會受中央政府指揮,而且高級警官都是國家公務員,忌憚直屬中央政府的媒體良化委員會並不奇怪),所以地方政府接受了倖存者稻嶺館長的「武裝化」計劃。
又因為成立武裝化圖書隊花費太大,而且一支足夠規模的武裝部隊不可能只守護一小塊自治體(就像消防隊的情況,只是規模和範圍更大),所以就由地方政府聯合 起來成立廣域連合的「關東圖書隊」(其他地方照樣辦理)。這也埋下了圖書隊內堅持獨立行事的「原則派」和尊重地方政府指揮權的「行政派」爭持的種子。

除了由地方自治體撥給預算外(在故事裡,市面的禁書都被掃蕩了,市民想讀禁書就只能去圖書館,所以地方政府也願意增稅撥款),另一經費來源就是自衛隊。因為 在民主國家,軍事用地並不是中央政府說了算,要跟地方政府協商取得同意才行。而軍隊操練騷擾平民,也令人擔心戰時吸引敵人襲擊所以往往惹來反對。於是自衛 隊要每年向地方政府撥給補助金作「睦鄰」用途(即是安撫掩口費啦),故事中這筆費用就部分被轉移到圖書隊使用。有時甚至讓自衛隊以二手軍品代替,故事中那部UH-60就是這樣換來的。

2. 故事裡槍林彈雨,尤其這一輯中彈的人更多,但來來去去好像沒聽見死了人。以往就曾有人批評說這樣很不真實。

這 一點其實在原著中也有解釋,就是因為法律規定了良化隊和圖書隊都只能用減藥彈(即是火藥量比正常彈少,力道相應也較小)的緣故。畢竟不是對付外敵,也不是 對付銀行劫匪,對於那些政客人物來說「就只是去沒收幾本書而已」,所以有這樣的規定也不出奇(外國警察本來就不像香港般全體佩槍)。當然,這不代表不會死人,只不過是打到避彈衣會傷得輕點而已,原著裡的狙擊手前輩也教手塚要避免打死對手,免得對方發狂令自己人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