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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1月 14, 2017

楊志剛對國籍胡說八道

明報觀點版編輯先生﹕

閱畢2017年1月6日明報觀點版楊志剛〈沒有《基本法》前我們有什麼〉,此人聲稱香港人在殖民地時期「連國籍都沒有」,實屬胡說八道,不得不來信指正,以正視聽。

楊氏聲稱香港人只能拿著沒有居英權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我想他連英國國籍演變都未搞清楚。BNO是1987年才開始簽發,之前的殖民地人民難道連護照都沒有﹖我有點懷疑楊氏是否土生土長,否則以其年歲沒理由沒拿過藍皮英國護照。根據以前的英國國籍法,香港殖民地出生的人都擁有英國國籍。現在有很多新界原居民居於英國,就是因為他們當年有權自由移居當地。香港人移居英國的權利,是臨近過渡期才開始收緊。

至於內地出生人士只能拿身分證明書(CI),CI本身當然不是國籍,但這絕不等於這批人沒有國籍。這批內地出生人士,按照中國國籍法就是中國公民。只是中國政府不會向身處殖民地的這批港人發護照(因為中國政府不承認殖民地所以不設護照辦事處服務身處香港的中國公民,這難道是英國的責任﹖),而他們沒有歸化英籍自然也不可能領英國護照,所以香港政府才發放CI作旅遊證件。
無法申領護照不代表沒有國籍,否則持單程證來港新移民,未住滿七年未能申領特區護照(也喪失了內地戶籍故無法申領中國護照),只能由特區政府發簽證身份書(DI)作旅遊證件,難道他們又由中國公民一夜變成無國籍﹖由此可見其謬。

英治時期香港人並非無國籍,反而回歸後就製造了一批無國籍人士。有一批生於香港的南亞裔人士因為沒有祖國國籍,香港人的英國屬土公民(BDTC)身份被取消,而又無法加入中國國籍,變成了無國籍人士。最後英國政府給他們登記為英國公民,享有居英權。

我想楊氏在撰文討論如何教育下一代之前,應該先自行教育一下,免得連事實都搞不清楚就寫文章去誤導人。

「事實不能歪曲,意見大可自由」,既然有這種喜愛胡說八道的定期供稿作者,寄望編輯能做好事實檢查(fact-check)工作,以免讓謬論誤導讀者為要。

順祝  編安

方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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